曾经多少往事
在我面前焚燃
灼伤了的 又岂仅是我
捧着往事的 双手
关于叶子的前情往事
《谁说我别无所择》
正文 第一章
也许我这人真挺俗的,要不然怎么会轻易就去爱呢?
况且,爱上的竟是个有钱的“款儿”。
我不知道现在还应该干点什么,或者压根儿什么都不干,最要命的是我在十字路口转来转去却找不着方向。真的,我累的够呛。
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岁,豆蔻年华,亭亭玉立,不会喝酒,不会抽烟,不会说瞎话,在一个台湾独资的酒店里当服务员,分在卡拉OK部。
就是那个春寒料峭的晚上,我跟往常一样站在玻璃门前迎宾,老L背着手老气横秋地从楼梯走上来。
我迎上去:“先生,您好,里面请,请问先生几位,请问先生需要包间还是外场?”
十年前,卡拉OK在中型城市还是一种颇为奢侈的消费,留着小胡子的老L就那么轻描淡写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:“就我一个人,要包间,最好的。”
我顿时想起来一个词儿——财大气粗。
上完果盘饮料之后,他顺手递给我三张百块钱小费,我拿着钱一时有点眼晕,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找台验钞机。
三百元,对于刚刚步入社会我来说,是第一笔属于我自己的、最多、最真实的钞票。
我心想拿了钱就别光站着了,总得表示表示吧,于是我说:“那什么,先生,我为您献首歌吧。”
一曲终了,老L夸张地拍手:“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能有几回闻啊。”我当时肯定笑得比花都甜,就算这句话纯属拍马屁,但还有比这更好的恭维吗?而且话音未落人家又递过来三张百元小费。
我心里合计着这要是一晚上唱个百十来首,明天不就攒钱开了服装店了?
这么盘算着,手却没接,我说:“不要不要,您不是已经给过了吗?”
他一下子笑了:“还没听说过钱烫手的呢,你呀……要不这么着吧,明天我请你吃饭,请大小姐赏脸。”
我低头想了想:“吃就吃呗。”
第二天我们去了一家豪华的海鲜酒楼。席间他谈笑风生,还不时的给我夹菜,满脸都荡漾着温柔和体贴。
其实他不属于我心目中“白马王子”的那种型,但身材伟岸,气质不俗,一米八三的大个儿,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。他自称是W市人,经常到我们这儿做生意,未婚,二十三岁,可我怎么看他怎么象三十二的——半年之后,我无意在他枕头下翻出一封署名为“老婆”的家书,才明白我至少不是他唯一的女人,但那时抽身已晚,如何质问?
饭后老L以“散步”为由,带我去逛了本市最高档的服装店。以前这儿我也来过,但每次都是一看标价就赶紧把东西放回去。当我挺直了腰板儿拿着那些梦寐以求的漂亮衣服比来比去,考虑着到底要不要接受他的变相钱财时,老L在我身后对店员说:“把这位小姐看过的衣服都包起来,再给配几双漂亮的鞋子。”
我回头望着他,想说点什么却又找不着词儿。
接踵而至的是更为猛烈的爱情攻势——
他白天约我吃饭逛商店,晚上就来卡拉OK点名让我服务,每次塞给我小费的同时附加一封情书,今天说我的眼睛美若深潭,让他无法自拔;明天就夸我的腰肢妙如杨柳,让他为之倾倒;后天再说而我俘虏了的,不仅仅是他的心……
不能不佩服老L肚子里的确有点墨水,十多二十天过去了人家还能在纸上狂喷溢美之词,真怀疑他枕头边儿上是不是有本《情书大全》。
偶尔他也会在信的末尾抄上一两首诗词什么的,以显示他的温文而雅和与众不同。
除了直接的攻势,他还多次请我们部门的员工吃海鲜,并集体派礼物、发小费,为的是让大家在我面前多说点他的好话,以便可以顺利而快捷地将我搞上床。这么做还真管用,除了一个较为世故的同事在吃过喝过收过礼物之后,还怀疑他金钱的出处及对我的感情外,大家还真是给足了面子,在我面前把他捧上了天。
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关于一个大款疯狂追求我的故事已经在整个酒店流传开来,其势锐不可挡,上至老板、下至保洁工无一幸免。女同事见了我多是暧昧地笑笑,目光里藏着羡慕或忌妒;男同事以前跟我关系不错的也疏远了,见了面哼哼哈哈地找不着主题;有人背地里分析局势,觉得老L千金散去毫不心疼,猜测可能是不义之财,于是拼命地翻报纸,找了半天也没发现近期有抢银行的消息;还有几个保安,直接把老L当成了偶像,居然也留起了小胡子……
总而言之是沸沸扬扬,好不热闹。
而我就沉迷在这种焦点氛围里,一天三开箱,没事儿就穿着他送我的漂亮衣裳招摇过市。
一天我们俩吃完晚饭,我觉得自己吃多了撑得难受,于是让他陪我散会儿步。
那天星星缀满了天空,月影如钩,夜色清朗透明,老L突然停下脚步抓起我的双手放在胸前,他直视着我的眼睛,直看得我意乱情迷,满脸发烫,他说:“看吧,你会爱上我的,你别无选择。”我迷迷糊糊地靠在他的怀里,觉得月亮从天上“咣当”一声掉进了附近的草丛……
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他了,而且爱得一塌糊涂,大有非君不嫁之势。
——多年以后我幡然悔悟,才知道那时爱上的是最浮华的东西,初涉世事且虚荣的我,被他显而易见的谎言和浪漫的书信弄得晕头转向、找不着北。
这之后他勤于奔波两市之间,且在离去时音信皆无,神秘又充满诱惑力。
而我就在他离去时孤独得要命。
其实,习惯了也没有什么,反正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孤独的。